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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维坊-教师(骨外科)

潍坊医学院

公司行业:
医卫•保健•美容

公司性质:
民营/私营企业/非上市公司

公司规模:
100 - 499 persons
职位信息    |
  • 职位类别:医生/医师
  • 工作地点:维坊
  • 工作经验:No limited
  • 职位月薪:面议
  • 招聘人数:Some
  • 发布日期:2008-11-04
  • 最低学历: Doctorate
  • 工作性质:full time
职位要求    |
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
其它待遇:
联系方式    |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胜利东街288号潍坊医学院人事处   邮编:
注:请在邮件中注明应聘职位的名称或编号,并注明该招聘信息来源于turtlejo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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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医学院

   潍坊医学院创建于1951年,是一所省属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具有学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权和留学生招生资格。有16个本科专业;有二级学科硕士点24个,涵盖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卫生事业管理的大部分学科。是同等学力人员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和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单位。 
为满足学校快速发展的需要,现诚聘天下英才:
一、引进对象
(一)两院院士。
(二)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负责人、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千百万工程”一、二层次人员、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泰山学者”特聘教授、海外高层次人才。
(三)国内享有一定知名度、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45岁以下)、博士生导师(50岁以下)。
(四)新上专业和学科紧缺、有较高学术造诣、年龄在45岁以下的博士后出站人员、博士、教授。
(五)学科急需、有较高学术水平、年龄在40岁以下具有硕士学位的副教授、硕士研究生。
二、政策待遇
引进的优秀人才,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外,还享受下列政策待遇:
(一)对于上述引进对象中(一)、(二)人员,根据学科建设需要提供科研启动基金和学科建设配套费,提供专家公寓、并提供相应的住房补贴和岗位津贴(上述费用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应协议),配偶随调并安排工作。
(二)博士生导师、博士教授、博士(后)待遇 
人才范围:博士生导师;科研启动基金(人文社科减半):10万元;安家费和住房(购房)补贴:15万元;特殊津贴:3万元/年;
人才范围:博士教授;科研启动基金(人文社科减半):6万元;安家费和住房(购房)补贴:12万元;特殊津贴:1.2万元/年;
人才范围:博士后;科研启动基金(人文社科减半):5万元;安家费和住房(购房)补贴:10万元;特殊津贴:1万元/年;
人才范围:博士;科研启动基金(人文社科减半):3万元;安家费和住房(购房)补贴:8万元;特殊津贴:0.6万元/年;
博士 3 8 0.6
1、博士生导师、博士教授、博士后配偶随调并安排工作;博士配偶系正规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的可调入,专科学历的采用人事代理形式,在潍坊市城区工作的,一般不予调入。
2、学校为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博士准备住房,按届时政策可购房或租住,购房的,学校可一次性按上述标准提供安家费和住房(购房)补贴;租房的,服务期内学校每年按上述标准提供1/6的安家费和住房(购房)补贴。
3、无高级职称来校工作的博士后、博士,2年内学校内聘副教授,享受副教授相应待遇;从第三年按其实际职称享受相应待遇。
4、学校提供良好的教学科研平台,配备电话一部、笔记本电脑一台。
5、对于上述引进人才的配偶是博士后、博士的,配偶的安家费和住房(购房)补贴按博士后、博士标准的50%享受;对于上述引进人才的配偶是本科、专科的并需随调的,引进人才安家费和住房(购房)补贴在原基础上分别减少1万元、2万元,其他享受的待遇不变。
(三)对于学科急需、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硕士研究生、具有硕士学位得副教授、教授,根据其教学科研水平和学校师资需求,提供安家费和住房(购房)补贴0.2—2万元。
三、工作要求和服务期限
学校将为应聘人员提供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同时,被引进人才应按协议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博士研究生在校服务期限不少于6年;硕士研究生在校服务期限不少于4年 。   潍坊医学院创建于1951年,是一所省属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具有学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权和留学生招生资格。有16个本科专业;有二级学科硕士点24个,涵盖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卫生事业管理的大部分学科。是同等学力人员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和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单位。 
为满足学校快速发展的需要,现诚聘天下英才:
一、引进对象
(一)两院院士。
(二)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负责人、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千百万工程”一、二层次人员、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泰山学者”特聘教授、海外高层次人才。
(三)国内享有一定知名度、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45岁以下)、博士生导师(50岁以下)。
(四)新上专业和学科紧缺、有较高学术造诣、年龄在45岁以下的博士后出站人员、博士、教授。
(五)学科急需、有较高学术水平、年龄在40岁以下具有硕士学位的副教授、硕士研究生。
二、政策待遇
引进的优秀人才,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外,还享受下列政策待遇:
(一)对于上述引进对象中(一)、(二)人员,根据学科建设需要提供科研启动基金和学科建设配套费,提供专家公寓、并提供相应的住房补贴和岗位津贴(上述费用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应协议),配偶随调并安排工作。
(二)博士生导师、博士教授、博士(后)待遇 
人才范围:博士生导师;科研启动基金(人文社科减半):10万元;安家费和住房(购房)补贴:15万元;特殊津贴:3万元/年;
人才范围:博士教授;科研启动基金(人文社科减半):6万元;安家费和住房(购房)补贴:12万元;特殊津贴:1.2万元/年;
人才范围:博士后;科研启动基金(人文社科减半):5万元;安家费和住房(购房)补贴:10万元;特殊津贴:1万元/年;
人才范围:博士;科研启动基金(人文社科减半):3万元;安家费和住房(购房)补贴:8万元;特殊津贴:0.6万元/年;
博士 3 8 0.6
1、博士生导师、博士教授、博士后配偶随调并安排工作;博士配偶系正规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的可调入,专科学历的采用人事代理形式,在潍坊市城区工作的,一般不予调入。
2、学校为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博士准备住房,按届时政策可购房或租住,购房的,学校可一次性按上述标准提供安家费和住房(购房)补贴;租房的,服务期内学校每年按上述标准提供1/6的安家费和住房(购房)补贴。
3、无高级职称来校工作的博士后、博士,2年内学校内聘副教授,享受副教授相应待遇;从第三年按其实际职称享受相应待遇。
4、学校提供良好的教学科研平台,配备电话一部、笔记本电脑一台。
5、对于上述引进人才的配偶是博士后、博士的,配偶的安家费和住房(购房)补贴按博士后、博士标准的50%享受;对于上述引进人才的配偶是本科、专科的并需随调的,引进人才安家费和住房(购房)补贴在原基础上分别减少1万元、2万元,其他享受的待遇不变。
(三)对于学科急需、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硕士研究生、具有硕士学位得副教授、教授,根据其教学科研水平和学校师资需求,提供安家费和住房(购房)补贴0.2—2万元。
三、工作要求和服务期限
学校将为应聘人员提供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同时,被引进人才应按协议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博士研究生在校服务期限不少于6年;硕士研究生在校服务期限不少于4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