帐号
密码
会员
注册会员 找回密码

石河子大学


公司简介


公司行业: 教育•培训•科研•院校
公司性质: 高等院校/科研单位
公司规模: more than 1000 persons

     石河子大学位于新疆天山北麓被誉为戈壁明珠的石河子市。1996年4月,由农业部部属的石河子农学院、石河子医学院、兵团师范专科学校和兵团经济专科学校合并组建,现由教育部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建。2000 年8月,学校被确定为国家西部重点建设高校。2001年6月,教育部指定北京大学对口支援石河子大学。2005年1月,教育部增加天津大学对口支援石河子大学。
    石河子大学有56年的办学历史,建校最早的原石河子医学院前身诞生于1949年9月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新疆的进军途中。在长期办学过程中,学校植根祖国西北边陲,始终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把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作为教学的根本目标,形成了以全日制本科教育为主,研究生教育、专科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等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先后培养各类毕业生10万余人,为兵团和全国农垦系统培训各类管理和专业人才近13000人。
    石河子大学拥有农、医、工、经济、管理、文、理、法、教育、历史等十大学科门类。学校下设20个学院,拥有4个博士点,52个硕士点,61个本科专业。现有11个农业部、自治区、兵团重点学科,3个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设立了24个研究所和研究中心,是兵团和自治区重点科研基地。本着以贡献求发展,以服务求支持的宗旨,学校发挥大综合、强应用的学科优势,坚持走产、学、研一体化道路,形成了在新疆及国内凸现优势和特色的荒漠绿洲区高效农业、动物遗传改良与疾病控制、新疆地方与民族高发病防治、农产品加工与食品安全、新疆特种植物资源与开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济与社会文化研究六大学科群,并在这些研究领域取得了突破进展。近十年来,学校承担国家、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和国家及有关部委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500余项,取得科研成果300余项,获省部级以上奖励200余项,科研成果创直接经济效益20余亿元。目前,学校公开出版发行《新疆农垦经济》、《石河子大学学报》(分自然科学版和社会科学版)、《农垦医学》、《兵团教育学院学报》五种学术刊物。
    石河子大学现有教职工2565人,专任教师1433人,其中特聘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教授134人,副教授374人,获国家或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的28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70人。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区招生,2001年起,学校部分专业进入重点批次招生,现有在校生29342人,其中普通本专科生20954人,硕士、博士研究生1574人,留学生228人。
    学校拥有良好的教学、科研条件。校园面积178万平方米,校舍面积86万平方米,实验室面积165243平方米。拥有设施完善的图书馆、体育馆、标准体育场等一批标志性建筑。图书馆藏书263万册,内有联合国粮农组织(FAO)藏书点,是国家“863”计划中国数字图书馆新疆唯一的高校示范工程项目。 
学校广泛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韩国等国家建立了校际合作与交流,与北京大学、天津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浙江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四川农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南开大学、武汉大学、西安交大等大学开展了全面合作,国内外100余名专家、教授被聘为石河子大学兼职教授。
    目前,石河子大学正处在历史性发展的新阶段,正朝着国内有影响、特色鲜明、充满生机活力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目标迈进!
石河子大学学科专业高层次人才引进及培养的有关规定

 

  为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来我校工作,稳定现有人才队伍,促进我校教学、科研工作和学科、专业建设,实现我校2010年师资队伍的建设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人才强校”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关于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和石河子大学2005—2010年发展规划,不断更新人才观念,正确处理好人才引进与培养的关系,在充分用好现有人才的基础上,积极做好学科专业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工作。
二、引进人才的原则
人才引进工作的基本原则是:根据学校总体发展目标,紧紧围绕学科建设规划,以重点学科和新兴学科为重点,全面培育其它学科,积极、稳妥、高效地引进高层次人才,促进我校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水平的全面提升。
(一)引进人才的目的旨在优化我校师资队伍结构,促进学术思想的交流、融合及知识、科技创新,推动学校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保持我校可持续发展的后劲。
(二)引进和培养人才应该认真贯彻执行《教师法》、《高等教育法》和相关政策规定,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并遵循下列原则。
1.按需设岗原则。人才引进应按需设岗,按岗聘用,严格考核,严格把关,保证引进人才发挥应有的作用。
2.公平竞争原则。在人才引进过程中,应坚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引进对象实行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3.合理规划原则。人才引进工作应按照大学制订的计划进行,认真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三、引进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引进对象主要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且具有博士学位、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和我校急需的其他高层次人才。
(二)基本条件:
1.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愿为我校学科和专业建设作贡献。
2.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较宽的知识面、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较深的学术造诣,近3年来有较突出的教学、科研或科技开发业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治学严谨,善于合作,团队精神强。
4.年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一般不超过50岁,博士毕业生应在45岁以下,硕士毕业生应在35岁以下。对于我校特别紧缺的教师,或以“引智”方式引进人员的年龄要求可适当放宽。
四、政策支持与优惠待遇
(一)引进博士且具有高级职称者
1.教授且具有博士学位者(或博士研究生导师)
(1)引进补贴20万元(聘期内逐年发放);
(2)安家费5万元;
(3)聘期内享受学校教授工资津贴;
(4)科研前期预研费:理工科8万元,文科5万元;(按项目管理)
2.副教授且具有博士学位者
(1)引进补贴15万元(聘期内逐年发放);
(2)安家费3万元;
(3)聘期内享受学校副教授工资津贴;
(4)科研前期预研费:理工科6万元,文科4万元;(按项目管理)
引进博士且具有高级职称者实行聘任制,一个聘期为3年;学校提供拥有使用权的住房一套,具体事宜由后勤处负责;在校服务6年后学校提供的拥有使用权住房归己;引进博士且具有高级职称者的配偶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可安排工作,不具备者学校给予300元/月生活补助或安排临时性工作。
(二)引进博士
1.引进补贴10万元及安家费3万元(聘期3年内逐年发放);
2.科研前期预研费:理工科5万元,文科3万元;(按项目管理)
3.来校工作次月给予副教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聘任为副教授,兑现副教授的工资津贴;
4.在校服务5年后购房者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5万元;
5.学校提供拥有使用权的住房一套,具体事宜由后勤处负责(在校外购房并享受住房补贴者须退回学校提供住房);
6.配偶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可安排工作;不具备者学校给予300元/月生活补助或安排临时性工作。
(三)在职培养博士
1.安家费3万元(在服务期内逐年发放);
2.科研前期预研费:理工科5万元,文科3万元;(按项目管理)
3.毕业后报到次月聘任为副教授,兑现副教授工资津贴;
4.全学程报销学费及住宿费2万元;
5.报销从学校到学习地6个单趟车费;
6.服务5年后,一次性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已享受住房优惠待遇者除外)。
(四)紧缺专业的引进硕士(必须具备毕业证和学位证)
1.安家费3万元(聘期3年内逐年发放);
2.科研前期预研费:理工科3万元,文科2万元;(按项目管理)
3.来校工作次月给予讲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聘任为讲师,兑现讲师的工资及校内津贴;
4.未婚者学校提供单人单间住房,已婚者学校提供拥有使用权的两室一厅住房,具体事宜由后勤处负责。
(五)在职培养硕士(必须具备毕业证和学位证)
1.毕业工作次月聘任为讲师,兑现讲师的工资津贴;
2.科研前期预研费:理工科3万元,文科2万元;(按项目管理)
3.全学程报销学费及住宿费1万元;
4.报销从学校到学习地4个单趟车费。
在职培养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毕业后须在学校工作满5年,方可提出调动,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六)对正在攻读统招博士研究生,且专业为我校紧缺的非我校正式在编人员,如本人愿意,可提前签约,享受我校在职人员攻读博士学位的相关政策给予资助,使其学成后来我校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学校设立人才引进专项经费,人才引进专项经费专款专用,人事处负责按照洽谈协议和学校规定的标准提出资助意见,由分管校领导审批;
(二)引进人才住房的房源由后勤处负责统一规划、准备与管理,并及时对现有房源做好修整等工作,具体入住手续由后勤处负责办理;
(三)人事处根据各单位的工作岗位情况及配偶的自身条件,提出推荐意见,用人单位应及时考察、研究,在与其他人选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
(四)妥善帮助解决好引进人员子女的转学或入学(托)事宜。校办负责帮助引进对象联系、解决就读学校的有关事宜;
(五)“引智”方式引进人员在我校工作的报酬,由人事处按引进洽谈时由学校代表、学院代表与受聘人三方签署的《协议书》所规定的标准,以工资或津贴的形式给予按月发放。
六、引进程序
为使人才引进工作高效、有序地开展,人才需求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应密切协作,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单位制定计划。需要引进人才的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以学科和专业建设、改善梯队结构的需要和编制数、待聘岗位数等为依据及时制定年度人才引进计划,每年11月份送交人事处。人事处汇集和核定用人单位的计划后,制定全校的人才需求计划。
(二)发布招聘信息。人事处通过网络上传、向有关人才市场和高校院所报送需求计划、刊发广告等方式发布我校人才招聘信息。用人单位要积极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发布和宣传招聘信息,动员教职工积极推荐人才。
(三)接收应聘材料和遴选。人事处和用人单位通过电子信箱、邮政信箱、参加洽谈会、个人推荐接洽等各种渠道接收应聘材料。用人单位要根据材料及时遴选洽谈对象。
(四)面试、考察、洽谈。以用人单位为主,人事处参与,请洽谈对象来校进行双向考察,并就引进问题具体洽谈,请洽谈对象填写《石河子大学引进人才登记表》、《石河子大学教学科研岗位应聘表》。
(五)确定引进对象和审批。用人单位根据考察、洽谈情况,经研究由学科带头人作出综合评价,确定引进人选,并及时就人才引进后的工作定位、岗位职责、条件配置等问题写出书面意见报人事处,人事处按下列程序进行审批:
1.博士、硕士(有配偶的除外)由学院决定,人事处办理具体手续。
2.副高级及以下人员,人事处处务会审议后报请分管校长审批。
3.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有特殊情况要解决的引进对象,人事处处务会审议后,报请校党政联席会议审批。
(六)办理引进手续。人事处根据引进人才的身份、层次和引进方式,按兵团规定的相应报批办法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办好报批后,引进人才应按时到学校和用人单位办理报到、签约手续。
七、引进人才的计划
(一)具体意见
1.博士学科点的相关专业,主要引进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
2.具有硕士学科点的相关专业,以引进博士学位的教师为主,硕士学位的教师为辅;
3.即将具有硕士学位点的相关专业,主要引进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
4.公共基础课及相关紧缺学科专业,以引进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为主,适量引进一部分学士学位的教师作为补充(主要集中在2008年以前);
5.各学科引进教师主要根据现有师资队伍情况、学科发展规模和水平、社会人才资源等因素综合而定。
(二)具体计划(以年度人才需求计划为依据)
八、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此前有关文件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九、本规定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网 址:

招聘职位列表


找到2 条记录, 显示 1 到 2
第一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最后页 Separator
招聘职位 发布时间 工作地点 截止日期 招聘人数
教师(工业工程) 2008-11-04 |乌鲁木齐| 2009-11-30 1
教师(农业水土工程(水文水资源、泵站)) 2008-11-04 |维坊| 2009-11-30 1